| 本公司配合金門縣政府響應政府推動消費券促銷活動政策,辦理「歡喜買金酒、幸運中大獎」抽獎活動。活動自98.01.18日起迄98.07.31日止,凡消費金門高粱酒金額滿3600元以上(不限消費券),憑統一發票正本(明細有金酒公司的金門高粱酒品等字樣),粘貼於明信片背面,註明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出生日期,郵寄至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(寧山配銷處),即可參加抽獎。由於獎品豐富,吸引了全國各地消費者踴躍參與。總計投遞參加第一次抽獎活動之明信片約10萬張,抽獎活動將於98.05.15日下午2:30分假金門縣立體育館內舉行,將產生180個獎項的幸運中獎人。市值近300萬元之特獎~30公升金門高粱酒100罈,到底獎落誰家,深受民眾矚目。 |
| 本次的抽獎過程,除邀請我們的大家長~縣長及縣府長官蒞臨指導外,亦邀請了中央及地方民代為大家加油。同時,為求抽獎過程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本公司特別邀請了國內著名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賴明陽會計師,及尚譽法律事務所沈炎平律師到活動現場作見證,抽獎過程並全程委託名城有線電視錄影,務求抽獎過程透明、公正。 |
| 本公司「歡喜買金酒、幸運中大獎」第一次抽獎活動,由縣長抽出特獎之幸運得主(由楊炳珍小姐獨得),現場並即時call out與中獎人連線,於第一時間恭賀中獎人,與大家分享其喜悅。其餘六獎~一獎得主,亦順利產生(得獎名單詳如附件)。整個抽獎活動約於下午4時許圓滿完成。 |
| 本公司提醒中獎人,須於6/14日前攜身份證明文件至金酒公司財務組洽辦領獎相關手續(五、六獎可至公司福委會及在台三展售處領取),敬請把握時效。由於抽獎活動分兩次實施,若民眾錯過參加第一次抽獎的機會,尚可把握第二次抽獎機會,第二次抽獎日期為8月15日(符合抽獎規定之明信片『如上述』,自98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所消費之統一發票,8月5日前寄達,以郵戳為憑)。在此非常感謝消費者的熱情參加,也敬請民眾把握機會繼續給予支持,為自己爭取中大獎的機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