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5月26日台(83)院人政力字第19540號函,核定金門酒廠的組織章程編制表。
*9月22日金門縣議會通過金門酒廠第三生產線10億元新台幣貸款案。
*3月19日金門縣政府(82)第6661號令,訂定發佈金門酒廠組織章程,呈報行政院審核。
*3月16日財政部召集會議研商金酒銷台事宜,達成金酒一體流通之共識 。
*7月金酒全面繳納公賣利益,售價維持不變,公賣利益20%回饋金門地方。
*1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金馬安輔條例經總統公布實施,該條例規定菸酒之產銷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財政部並據以訂頒金馬地區產銷管理規則發布實施。
*10月增設全自動包裝機,朝向一貫化作業。
*12月1日委託外貿協會,設計金門紀念酒等五種新瓶及包裝。
*4月由傳統人工製麴改為機械製麴。
*5月完成生產線第一道空調系統,增加夏季產量,有效的降低成本。
*8月完成育麴間工程,增加麴塊發酵。
*7月完成水頭一號倉庫,增進物料倉儲管理。
*11月完成製麴中心工程,計底層儲酒、上層作為製麴之用。
*12月完成酒醪發酵工程,增進酒醪發酵之用。
*5月於台北市羅斯福路設立金門特產供應中心,展售各式紀念酒。之後於高雄、台中兩地相繼成立。
*8月於台北市寶慶路遠東百貨公司舉辦八二三特展,各類金酒搶購一空,轟動全台。
*3月4日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局長吳伯雄先生,蒞廠協調金酒銷台等事宜。
*12月1日金門高粱酒始納入國家公賣體系銷台,年產 60 度酒 250 萬公斤,其中百分之七十間接銷公賣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