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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新婚縣民申購喜宴酒辦法修正如下:一、新婚縣民宴客可申購0.6L-58度喜宴酒(玻璃)240瓶,若於全數購完,即贈0.75L-56度金酒典藏珍品乙瓶。二、新婚縣民宴客可申購0.6L-58度喜宴酒(瓷瓶)150罈。三、請持身分證明及宴客喜帖正本一份至金門酒廠金寧門市辦理(申購資料如附件)。